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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裁判易犯错误_田径裁判注意事项

tamoadmin 2024-06-19
1.耐久跑的易犯错误与纠正方法2.田径裁判规则是什么?3.运动会裁判哪个项目最难4.关于田径运动会裁判员应怎样做5.田径裁判工作中应如何处理兼项问题田径运动竞赛

1.耐久跑的易犯错误与纠正方法

2.田径裁判规则是什么?

3.运动会裁判哪个项目最难

4.关于田径运动会裁判员应怎样做

5.田径裁判工作中应如何处理兼项问题

田径裁判易犯错误_田径裁判注意事项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

第一节 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田径竞赛规则是裁判工作的执法依据,它保证了参赛者在规则范围内进行公平竟争,裁判员必须掌握规则。

一、比赛通则

(一)着鞋:运动员可以赤脚、单脚或双脚穿鞋参加比赛。钉鞋鞋钉规定:4、9、12、25毫米,11枚,1条绑带。

(二)号码: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戴号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号码布分:前后大号码、小号码、体侧号码。跳高、撑杆跳高运动员允许带1块号码。

(三)兼项:如果一名运动员同时参加一项径赛和一项田赛,或同时参加多项田赛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有关裁判长每次可以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比赛中,或在跳高或撑竿跳高的每轮次试跳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的顺序进行试跳(掷),如果某运动员后来又决定不参加试跳(掷),或轮到其试跳(掷)时不在场,一旦该次试跳(掷)已错过,应视其为免跳。

(四)帮助:任何参赛运动员在比赛中不得提供或接受帮助,如伴跑或技术指导等。

1、下列情况不被认为是提供帮助:

(1)运动员与其教练员在比赛区域外进行交流。为了便于这种交流,并且不干扰比赛进行,在靠近每一项田赛比赛地点最近的看台上,应给该项参赛运动员的教练员保留座位。

(2)可在比赛区域对运动员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以便运动员能够参加或继续参加比赛。此类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可由组委会任命的佩戴袖标或背心、或身着其他明显服装的医务官在比赛区域进行,也可由注册随队医务人员经医务代表或技术代表的专门批准,在比赛区域外的医务治疗区进行。但不得延误比赛的进程或该运动员按既定的顺序进行试跳或试掷。一旦运动员离开检录处,无论是在比赛中或是比赛开始前,其他任何人对运动员进行此类护理或治疗,均被认为是对运动员提供帮助。

2、下列情况应被认为是给运动员提供帮助,应该禁止:

(1)在赛跑或竞走比赛中,由非参赛者、已被超圈者或将被超圈者提供速度分配帮助,或使用其他任何技术设备的。

(2)运动员在比赛场内拥有或使用录像机、盒式录音机、收音机、CD机、无线通讯机、移动电话或类似装置。

有关裁判长应对在比赛中、在比赛区域内提供或接受帮助的任何运动员给予警告,并告戒他如重犯将取消其该项目的比赛资格。如果运动员随后在该项目中被取消比赛资格,那么他在该项目该轮次中取得的成绩被视为无效。但此前取得的成绩被视为有效。

(五)丈量单位:任何田赛项目成绩丈量,应以l厘米为单位,如丈量的距离不足l厘米不计。在跳高、撑竿跳高中,全部丈量应从地面垂直丈量到横扦上沿的最低点。

(六)名次判定和成绩相等时的名次判定

1.径赛

(1)同组判定:径赛项目应以运动员躯干(不包括头、颈、臂、手、腿和脚)的任何部分触及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先后为准,以此判定名次顺序。

(2)不同组判定:径赛项目按成绩录取最后名次时,在任一赛次中,当手计时决定成绩出现相等时,应根据判读的l/l00秒成绩处理。如果成绩仍然相等则有关运动员均应安排进入下一赛次,如实际条件不允许,则应抽签决定进入下一赛次的人选。

(3)决赛判定:决赛中出现第l名成绩相等,裁判长有权决定成绩相等的运动员重新比赛;如无法重新比赛,则名次并列。其他名次成绩相等时,则名次并列。

2.田赛远度项目

比赛以6次试跳或试掷中最好的l次成绩作为个人的最高成绩(包括第l名成绩相等决定名次赛时的成绩),然后以各运动员的最高成绩排列名次。

田赛远度项目中,如成绩相等,应以其次优成绩判定名次。如次优成绩仍相等,则以第三较优成绩判定,余类推。如仍相等,并涉及第l名者,则令成绩相等的运动员,按原比赛顺序,进行新的一轮试跳(掷)直到决出名次为止。

3.田赛高度项目

比赛以每名运动员最后试跳成功的高度(包括第l名成绩相等决定名次赛的成绩)作为最后决定成绩,然后排列名次。

田赛高度项目成绩相等时采用如下方法处理:

(l)在出现成绩相等的高度中,试跳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

(2)如成绩仍然相等,在包括最后跳过的高度在内的全赛中,试跳失败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

(3)如成绩仍然相等并涉及第l名时,则令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在其共同失败的高度上或在失败高度中的最低高度上(在免跳情况下),每人再试跳l次。如仍不能判定则横杆应升高或降低,跳高为2厘米,撑竿跳高为5厘米。他们应在每个高度上试跳l次,直到决出名次为止。决定名次的试跳,有关运动员必须参加。涉及其他名次时,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名次并列。

例:

运动员 跳跃高度 失败次数 决名次跳 名次

1.70 1.75 1.80 1.84 1.88 1.91 1.91 1.93 1.91

A O XO O XO XO XXX 3 3

B - XO - XO XO XXX 3 3

C - XO XO XO O XXX 3 X O X 2

D - XO XO XO O XXX 3 X O O 1

E O O O O XXO XXX 4 5

F - O XO XO XXO XXX 4 6

4.全能运动比赛

以运动员全部项目得分的总和排列名次。

全能运动比赛如总分相等时,应以单项得分高的项目较多者名次列前。如仍不能判定时,则以任何一个单项得分最高者为优胜。

(七)抗议:对运动员参加比赛资格提出抗议,应在大会开始前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倘无仲裁委员会,则向总裁判长提出。抗议涉及一个项目的成绩或执行问题应在该成绩正式宣告后的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抗议。

(八)创记录

1、径赛:同赛次多人创记录均承认。

2、田赛:同轮次多人创记录均承认。

二、径赛主要规则

(一)利益受损:运动员挤、撞、踩鞋或阻挡别人而妨碍该运动员走或跑进时,应取消其该项比赛资格。发生此类情况后,径赛裁判长有权令被取消资格以外的运动员重赛。如发生于预赛,可令受损失的运动员参加下一赛次的比赛。

(二)串道:径赛裁判长根据裁判员、检查员或其他人员的报告,证实某运动员已跑出自己的分道,则应取消其比赛资格。若运动员在直道上跑出自已的分道或在弯道上跑出自己分道的外侧分道线,未从中获得实际利益,也未阻挡其他运动员,且在自己的分道跑过终点,则不应取消其比赛资格。

(三)标志物:除分道接力赛跑外,运动员不得在跑道上做对他们有帮助的标记或沿跑道放置标志物。标志物一般为大会提供的胶布。

(四)擅离跑道:在中、长距离跑时,运动员擅自离开跑道或在公路赛跑时擅自离开比赛路线,不得继续比赛。

(五)起跑犯规:对第一次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应给予警告,之后的每次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均应被取消该项目的比赛资格。全能径赛项目起跑时运动员第l次犯规,发令员应予警告;第2次犯规即取消比赛资格。

(六)起跑口令:400米及400米以下各项径赛起跑时,发令员的口令为“各就位”、“预备”当运动员全部“预备"就绪,即可鸣枪。400米以上的项目,只用“各就位”口令,在所有运动员稳定时鸣枪。

(七)跨栏犯规:

1、运动员在过栏瞬间其脚或腿低于栏顶水平面;

2、跨越他人的栏架;

3、裁判长认为有意用手或脚推倒栏架;

4、手臂或身体的其它部位越出自己的分道而影响他人;

5、因摔倒而影响他人;

6、弯道上下栏时,起跨腿或摆动腿踩踏左侧分道线。

有上述情况的应取消其比赛资格。除上所述之外,不得因碰倒栏架而取消比赛资格。

(八)接力犯规:

1、运动员未手持接力棒跑完全程;

2、棒掉落未由掉棒运动员拾起;

3、未在接力区内完成传接棒(接力棒只有传到接棒运动员手中的瞬间才算完成传接;是否在接力区内,仅取决于接力棒的位置。);

4、运动员传棒之后,跑错位置或跑出分道而阻碍他队队员者;

5、4X400米接力中,第2棒运动员未越过抢道线切入里道;

6、4X400米接力中,第3、4棒运动员在接力区擅自改变裁判员已安排好的位置或阻挡其他运动员(按照同队传棒运动员跑玩200米时的先后顺序,由内向外排列各自的接棒顺序,不应改变其在接力区起点处的位置);

7、接棒人得到助力后跑进。

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均应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

(九)竟走:竟走是两脚与地面保持不间断接触地向前跨步走。每步中,在后脚离地之前,前脚必须与地面保持接触。支撑腿在垂直部位时至少有一瞬间必须是伸直的(即膝部不得弯屈)。

(十)计时:计时应从看到发令枪发出的烟或闪光开始,到运动员躯干的任何部位触及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瞬间为止。

1、手计时成绩的计量单位为:凡在跑道上举行的各项径赛成绩,都要进位换算成l/l0秒,部分或全部在场外举行的各项径赛成绩应换算成整秒。如用3只表计取成绩,3只表中两只表所计成绩相同时应以这两只表所计成绩为准,如三只表所计时问各不相同应以中间成绩为准,如用两只表计取的成绩不相等时,应以较差的成绩为准。

2、当采用电动计时时,10000米及10000米以下的各项比赛,应以终点摄影照片上判读到1/100秒,记录成绩的单位为1/100秒。在跑道上举行的10000米以上各项径赛,当判读的1/100秒时间不为零时,均应进位到较差的1/10秒,并以1/10秒为单位记录成绩。如20000米的时间为59:26.32应记录为59:26.4。部分或全部在场外举行的所有径赛项目,其时间应判读到1/100秒,当判读时间的末尾2位数不为零时,应进位成较差的整秒。如马拉松的时间为2:09:44.32,应记为2:09:45。

三、田赛主要规则

(一)时限:裁判员通知运动员一切准备就绪,试跳(掷)开始,该次试跳(掷)的时限,应从这一瞬间算起。一般不应超过下列时限:

单项和全能项目时限(单位:分钟)

仍在参赛的运动员人数 单项 全能

跳高 撑杆跳高 其它项目 跳高 撑杆跳高 其它项目

3人以上 1 1 1 1 1 1

2-3人 1.5 2 1 1.5 2 1

1人 3 5 2* 3*

连续试跳(掷) 2 3 2 2 3 2

*此处给予的试跳时间,只有当只剩一名运动员,而且之前的一次的试跳也是该运动员时才适用。

应设置向运动员显示剩余时间的时钟。此外,一名裁判员在时限尚余15秒钟的时间内应持续举起黄旗或以其它方式示意。

(二)无故延误:得到本人试跳(掷)的通知后,无故延误该项规定的时限,以失败论处。如果再次无故延误,即取消其继续比赛资格,但在此以前的所有成绩仍为有效。

(三)提升计划:高度项目比赛中每轮横杆提升的幅度不得少于2厘米(撑竿跳高为5厘米),横杆升高的幅度不得增大。当比赛中只剩下l名运动员,并且他己获得该项比赛冠军时,应征求该运动员意见,然后确定横杆提升的幅度。

(四)有关跳高的一些规定:

1、在任何高度上,只要连续3次试跳失败,即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

2、运动员可以在事先宣布的横杆升高计划中的任一高度上开始起跳,也可在以后任一高度上决定是否免跳。

3、犯规情况:

(1)双脚起跳;

(2)试跳后由于运动员在试跳时的动作致使横杆未能留在横杆托上;

(3)在越过横杆之前,身体任何部分触及立拄之间、横杆延长线垂直面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区者。运动员在试跳中,倘一脚触及落地区,而裁判员认为其并未从中获得利益,则不应判为试跳失败。

(4)超时限者。

(五)田赛远度项目试跳(掷)次数及顺序: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如超过8人,每人可试跳(掷)3次,有效试跳(掷)成绩最好的前8名运动员可再试跳(掷)3次。倘第8名出现成绩相等,则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均可再试跳(掷)3次。如果只有8人或不足8人参赛,则每人均可试(掷)6次。后3轮和最后1轮比赛前均需根据前面的成绩优劣进行倒排序。

(六)在跳远比赛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判为试跳失败:

l、在未做起跳的助跑或在跳跃动作中,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分触及起跳线以前的地面;

2、从起跳板两端之外起跳,无论是否超过起跳线的延长线;

3、在落地过程中触及落地区外地面,而区外触点较区内最近触点离起跳线近者;

4、触及起跳线和落地区之间的地面;

5、完成试跳后,向后走出落地区;

6、有空翻动作;

7、超时限。

注:下列情况不为犯规:

1、运动员在任意位置跑出助跑道白色标志线不算犯规;

2、如果运动员的脚或鞋的一部分触及起跳板两端以外起跳线后面的地面,不算犯规;

3、如果运动员在落地过程中其身体的任何部分触及了落地区以外的地面,不算犯规,除非第一触地点同本款(3)的情况;

4、如果运动员以正确方式离开落地区后,再向后穿过落地区,不算犯规。

(七)三级跳远的有关规则:三跳顺序是单足跳、跨步跳和跳跃。单足跳用起跳腿落地,跨步跳用另一条腿(摆动腿)落地。运动员在跳跃中以摆动腿触地不作为试跳失败。其余规则同跳远。

(八)投掷项目犯规情况:

1、运动员必须在规定的助跑道或投掷圈内进行试掷;

2、运动员进入圈内必须从静止姿势开始投掷;

3、身体的任何部位不得触及圈外地面,或触及铁圈上缘(包括推铅球的抵趾板上缘);

4、以不符合规定的方式将器械掷出(如铅球投掷时不得置于肩轴线后方);

5、运动员在器械落地后方可离开投掷圈;

6、离开投掷圈时,最先接触到的铁圈上沿或圈外地面必须完全在圈外白线的后面;

7、投掷器械必须完全落在落地区角度线内沿以内(34.92)。

(九)投掷项目中应该阻止的一些情况:

1、用胶布或绷带缠住手指;

2、使用手套;

3、在圈内或鞋底喷洒任何物质。

(十)远度项目的丈量:每次有效试掷后,应立即进行丈量,从器械着地的最近点与圆心之间的直线量至投掷圈内沿。标枪的丈量应从枪尖最先落地点至投掷弧所对圆心的连线量至投掷弧内沿。

(十一)有关标枪项目的一些规定:

1、投掷标枪时手应握在把手处,从肩部或投掷臂上方投出,不得抛甩;

2、在标枪出手以前,身体不得完全转向背对投掷弧;

3、只有标枪的尖先于枪的其他部位触地,试掷方为有效;

4、运动员开始试掷以后,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及投掷弧、助跑道边界线、助跑道以外的地面;

耐久跑的易犯错误与纠正方法

1、田径裁判工作的特点是在工作中要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

 2、田径裁判工作的合理是田径运动取得良好成绩的一个重要因素。当今田径裁判工作的总要求是“快、准、合理、完美”。田径裁判工作不断完善有利于促进田径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

 3、各裁判组的工作既有独立性,又要紧密协调配合,才能完成比赛任务。随着竞技水平的不断提高,要求裁判员判定成绩和名次准确无误。

田径裁判规则是什么?

易犯错误:跑时身体重心起伏较大,节奏不合理,呼吸方法不正确,体力分配不均。 纠正方法:改进跑步技术,保持身体重心平稳,采用定时跑,定距跑等练习手段,体会跑的节奏和速度,合理分配体力;在全程跑过程中用分段报时的方法调控学生跑的节奏。在耐久跑练习中,体会呼吸的方法和节奏。 把耐久跑的全程跑,按田径场的周长分为几段,采用“分段跑”培养运动感觉;按水平分组或自然分组,进行200~400米跑的练习,体会“跑速与时间”的关系;采用定时跑、定距跑、领先跑 (小组集体出发,由学生轮流领先) 练习,以提高学生跑的兴趣。

运动会裁判哪个项目最难

田径裁判规则\x0d\\x0d\  径赛项目\x0d\\x0d\  在田径运动会中,所有赛跑项目(包括跨栏及接力跑),都属于径赛项目。参赛者的名次,乃决定于其身体躯干(有别于头、颈、臂、腿、手或足)抵达终点内侧之垂直线为止时的顺序。径赛成绩相同而影响进入下一赛次时,若情况许可,均予以取录,否则应予重赛。在决赛中成绩同是第一,总裁判有权决定是否重赛,若认为毋须重赛,则维持赛果;至于其他名次,就算成绩相同,亦毋须重赛。\x0d\  短跑及中、长跑\x0d\\x0d\  在国际赛事中,所有400米或以下的径赛项目,必须采用蹲踞式起跑及使用起跑器。在「各就位」及「预备」口令之后,参赛者应马上完成有关动作,任何参赛者不能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有关动作,则属起跑犯规。除此以外,在「各就位」后,以声音或动作扰乱他人,得判以起跑犯规。在枪声响起前有任何起跑动作,亦属起跑犯规。对起跑犯规的参赛者,发令员应予以警告,再犯则取消其参赛资格(此例不适用于男子十项全能及女子七项全能比赛)。\x0d\  400米以上的竞赛项目,口令只有「各就位」,当所有参赛者均准备妥当及静止后,便可 枪开始比赛。\x0d\\x0d\  在划分线道进行的径赛项目或其部分中,参赛者不得越出其指定之赛道,否则会被取消资格。在任何径赛项目中,若冲撞、突然切入或阻碍其他参赛者,亦会被取消资格。反过来说,若任何参赛者被推或迫离指定之赛道,只要未获得实№利益,不必取消其参赛资格。同样情况,任何参赛者在直道中越出其跑道或在弯道中越出其跑道之外侧,只要没有得益及未有阻碍他人,亦不算犯规。\x0d\  跨栏\x0d\\x0d\  各参赛者必须在自己的线道内完成比赛,而且当参赛者跨越栏架时,若其腿或足从低于栏架项的水平线跨越,或跨越并非自己赛道上的栏架,均应被取消资格。若裁判员认为参赛者故意以手或足撞倒任何栏架,亦应取消其参赛资格。\x0d\  接力跑\x0d\\x0d\  4x100米接力跑是分道进行,接棒者可以在接棒区前10米内起跑。在4x400米接力跑中,第一棒全程及第二棒的第一弯道是分道跑,第二棒运动员要跑至抢道线后方可自由抢道。第一棒的传接必须在参赛者指定的线道内进行,其馀各棒的传接,裁判员会根据第二及第三棒运动员通过200米起点处之先后,按次序让其第三及第四棒的队友在接棒范围内,由内至外排列等候接棒。所有接棒者均不可以在接棒区外起跑。接力棒必须拿在手上,直到比赛结束为止。任何人掉了棒,必须由其本人拾回,而且要在不影响别人的情况下,方可越出自己的跑道以拾回接力棒。所有接力赛事,必须在接棒区内完成交接棒。「接棒区内」的判定是根据接力棒的位置,而不是根据参赛者的身体或四肢的位置。任何参赛者在传接棒完毕后故意越出跑道以妨碍其他参赛队伍,其队伍可以被取消资格。\x0d\  田赛项目\x0d\\x0d\  所有赛跑项目以外的赛事,均属田赛项目;田赛项目又可分为掷类及跳类。除跳高外,若参赛人数超过8名,每人应有3次试掷(跳)机会,试掷(跳)成绩最好的8名参赛者可获得另外3次试掷(跳)的机会。若超过一名参赛者同时获得相同于第八名的成绩,则每位成绩相同于第八名的参赛者,均可再获3次试掷(跳)的机会。若参赛的总人数是8人或以下,则每位参赛者应给予6次试掷(跳)的机会。\x0d\\x0d\  若参赛者同时参加了田赛和径赛项目,或一项以上的田赛项目,而在比赛时间上有所冲突时,田赛项目裁判可让参赛者在每一轮中更改赛前预定的试掷(跳)次序,但每一位参赛者在任何一轮的比赛中,不得有多于一次试掷(跳)的机会(跳高除外)。\x0d\\x0d\  用距离决定胜负之田赛项目,以参赛者全部试掷(跳)中之最佳成绩计算名次。遇上最佳成绩相同时,应以次佳成绩定胜负,如此类推。若仍无法定出胜负而又涉及竞逐第一名时,则成绩相同者须依原来顺序进行比赛,直至分出胜负为止。\x0d\\x0d\  用高度决定胜负之田赛项目,遇上最佳成绩相同时,以最少试跳次数成功越过最后高度之参赛者应获排较前的位置。如仍未分胜负,则全场比赛中试跳失败次数最少(包括最后跳过之高度)之参赛者应获排较前的位置。若仍无法分别胜负而\x0d\  i.\x0d\  涉及竞逐第一名,虽然有关之参赛者有可能曾经在不同高度作试跳而相继失败,裁判应以其中最低之高度上,再给予一次试跳机会。如仍无法分别高下,则每次升高或降低2厘米让有关参赛者加跳一次,直至能定出胜负为止,而且在此情况下,有关参赛者必须试跳,以便判定名次。\x0d\\x0d\  ii. 不涉及竞逐第一名,则由成绩相同之有关参赛者并列同等名次。\x0d\\x0d\  若田赛参赛者无理延误试掷或试跳,便算一次失败,如再次延误比赛,会被取消继续比赛下去的资格,但之前所创之成绩则仍被承认。在正常情形下,每次试掷或试跳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分半钟,当跳高比赛只剩下二或三人时,此时限应增至三分钟。若只剩下一人时,此时限应增至五分钟。\x0d\  铅球\x0d\\x0d\  参赛者必须在推掷圈内,由静止状态开始,把铅球以单手由肩上推出。在整个推铅球的过程中,铅球应接触或接近参赛者的下颚,并且不得低于此位置,也不得移至肩线之后。推掷时,参赛者可以触碰推掷圈及抵趾板的内缘,但身体之任何部位若触到推掷圈或抵趾板上缘,或推掷圈外面的地面,均视作试推失败。铅球未著地前,参赛者不得离开推掷圈。离开推掷圈时,亦必须从其后半圆离开。\x0d\  在推掷的过程中,参赛者可以中途停顿,甚至把铅球放下,以及离开推掷圈(但仍要乎合上述规定),然后重新由静止位置开始推掷。\x0d\\x0d\  铅球必须完全落在扇形著地区角度线范围以内方为有效。丈量时应从铅球著地痕迹之最近端拉向推掷圈之圆心,以推掷圈内缘至铅球著地痕迹近缘之距离为成绩。距离之计算须以0.01米为最小单位,不足0.01米者应以较低的读数计算成绩。\x0d\  铁饼\x0d\\x0d\  除了投掷方式上的不同外,所有推铅球的规则通用于掷铁 项目,唯丈量时应以0.02米为最小单位,不足0.02米者应以较低的读数计算成绩。\x0d\  标枪\x0d\\x0d\  参赛者应握著标枪之握把处,自肩上或投掷手臂上方把枪掷出,投掷时不得把枪抛出或甩出。自开始投掷至标枪离手期间,参赛者不得转身完全背向投掷弧。标枪著地前,参赛者不得离开助跑道,离开时亦要在助跑道两边平行线的直角方向及投掷弧的两端延长线后面走出。在投掷过程中,只要未触犯上述规定,参赛者可中途停顿,甚至把标枪放下,并且离开助跑道,然后重新回到助跑道投掷。\x0d\\x0d\  标枪著地时,枪尖必须比其他部分先著地,并且完全落在扇形著地区的角度线之内,该掷方算有效。丈量时应由枪尖著地之最近点,通过投掷弧线之圆心,量度至投掷弧线的内缘作为该掷之成绩。距离之计算须以0.02米为最小单位,不足0.02米者应以较低的读数计算成绩。\x0d\  跳高\x0d\\x0d\  比赛开始前,裁判员必须向参赛者宣布起跳的高度,及每次晋升的高度,直至只剩下一位参赛者为止。除非只馀下冠军参赛者,否则横杆的升幅不得少于2厘米,而且横杆的升幅不得增加。在只剩下冠军参赛者的情况下,横杆的升幅可按其意愿而作出决定。\x0d\\x0d\  参赛者必须单脚起跳。若起跳后,横杆不停留在支架上;或在尚未越过横杆前,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两支架间或两支架外的地面(包括其著地区),则以试跳失败论。如果参赛者在试跳时,其脚部触及著地区,而裁判员认为并未因此而获得利益,则该跳仍算有效。\x0d\\x0d\  参赛者可以在任何一个高度开始起跳,往后亦可以自由选择高度试跳,但不管高度为何,连续三次试跳失败,便会丧失继续比赛的资格。若参赛者曾放弃某一高度的第一次试跳,其后便不得在同一高度上再次要求试跳机会(成绩相同时之额外试跳除外)。\x0d\  跳远\x0d\  若参赛者触犯下列任何情况,均作试跳失败论:\x0d\  a. 不论起跳与否,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起跳线前方的地面。\x0d\  b. 不论是否超过起跳线,在起跳板两端以外起跳。\x0d\  c. 著地时,身体的任何部分触及著地区以外的地面,而该点较其落在著地区之位置为近。\x0d\  d. 完成试跳后,在著地区向后行。\x0d\  e. 使用任何翻腾动作试跳。\x0d\  除上述(b)行为外,参赛者未到达起跳板即开始起跳,不得判作失败。丈量试跳成绩时,应以身体任何部份在著地区表面留下的痕迹,与起跳线或其延长线间的最短距离为准。距离之计算须以0.01米为最小单位,不足0.01米者应以较低的读数计算成绩。\x0d\  三级跳远\x0d\\x0d\  三级跳远必须顺序由单足跳、跨步跳及跳跃三个部分组成。第一步起跳后,须以同足著地,进行第二次起跳;第二步起跳后,则要以另一足著地,然后再作第三次(最后一次)起跳。除场地外,跳远之所有规则,均适用于三级跳远项目上。\x0d\  用具及场地\x0d\\x0d\  标准径赛跑道长400米,由两个半圆的弯道及两条平衡的直道组成,普遍采用「合成聚合物」 设。田径场通常有8条跑道,每条跑道的宽为1.22米至1.25米,虽然各径赛项目的起点未必一样,但终点都是设在直道的最终处,并且和跑道成直角。大部分田赛项目的设施(例:铁 、标枪、铅球、跳高及跳远等),都是建于跑道范围以内的地方。\x0d\  栏架栏架须用金属或其他合适的材料制成,上面之横木可用木或其他合适的材料制造,并须漆成黑白或相同对比颜色相间的条纹。栏架的高度及栏间距则应不同的项目而调整,不过无论比赛的距离为何,每条线道上都会放置十个栏架。\x0d\\x0d\  比赛项目 栏高(米) 起点至第一栏(米) 栏间距(米) 最后一栏至终点(米)\x0d\\x0d\  男110米栏 1.067 13.72 9.14 14.02\x0d\  男400米栏 0.914 45 35 40\x0d\  女100米栏 0.840 13 8.5 10.5\x0d\  女400米栏 0.762 45 35 40\x0d\\x0d\  接力棒\x0d\  接力棒为中空之圆形短棒,外表要平滑,用木、金属或其他坚硬的物质制成。\x0d\  铅球\x0d\\x0d\  推掷圈内缘之直径为2.135米,角度线应于推掷圈中心向外伸展,成40度的夹角。铅球必须用实心的铁、黄 或适当的材料制造,表面必须光滑,球亦要呈圆型。在国№赛事中,男、女子所采用的重量分别为7.26千克及4千克。\x0d\\x0d\  铁饼\x0d\\x0d\  投掷圈内缘直径为2.5米,并有护笼包围投掷圈,护笼的安装应成U字形,开口在前面。角度线的设置及夹角与铅球相同。铁 本体为木或其他合适的材料所制,外缘箍以圆形的金属圈。在国№赛事中,男、女子所采用的重量分别为2千克及1千克。\x0d\\x0d\  标枪\x0d\\x0d\  投掷区包括一条30米至36.5米长,4米阔的助跑道,其扇形落地区的夹角为29度。枪杆必须用金属制成,横切面要呈正圆形。在国№赛事中,男、女子所采用的重量分别为800克及600克。\x0d\\x0d\  跳高\x0d\\x0d\  助跑道最短应有15米,跳高架之间的距离在4米至4.04米之间。横竿可以用木、金属或其他适合的材料制造,但横切面必须为圆形。落地区的范围应不少于5米乘3米。\x0d\\x0d\  跳远\x0d\\x0d\  助跑道不应短于40米,其阔度与径赛跑道相同。起跳板与著地区近端的距离,应在1米至3米之间,其长度为1.22米,阔为20厘米,板的前端应放置一块粘土显示板。起跳板与著地区的距离最少应有10米,著地区的阔度应在2.75米至3米之间,并采用有适当湿度及较松的沙粒 成。\x0d\\x0d\  三级跳远\x0d\\x0d\  起跳板的大小与跳远相同,起跳板与著地区远端的距离不得少于21米。男子国际赛事中,起跳板至著地区近端的距离通常不少于13米,其他比赛中,此距离可略为缩短。

关于田径运动会裁判员应怎样做

田径裁判。根据查询运动会裁判的相关信息得知,运动会田径裁判是最难。田径裁判工作是一项任务难度大,精度高,任务重的工作,田径裁判工作用时间计算成绩的是竞赛,用距离计算成绩的是田赛,马拉松有固定的比赛距离,但没有最高记录,所有的裁判工作者,要按照田径竞赛的标准,大会组委会的要求进行准确裁决。

田径裁判工作中应如何处理兼项问题

一. 田径裁判员和工作人员 一般有以下要求:

(1)比赛开始前1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各裁判长提前20分钟到达比赛场检查场地和器材情况。

(2)裁判员要服从而相应的裁判长的领导,工作认真、公正、公平。径赛结果有争议时,终点裁判长和计时长商议,商议没有结果的服从径赛裁判长判决。田赛结果有争议时,相应的裁判长和裁判员商议,商议没有结果的服从田赛裁判长判决。

(3)如有破记录的情况出现,径赛的计时员不能回表,由径赛裁判长和总裁判长认定、签字后有效,田赛应保留痕迹,由田赛裁判长和总裁判长认定、签字后有效。

具体到各种裁判的详细分工,有以下几点。

田径运动会裁判员、工作人员要求

二、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总裁判长:组织领导裁判工作,副总裁判长协助总裁判长工作。

2.裁判长:

保证执行田径规则,处理发生于大会期间的以及规则 未做明文规定的问题。径赛裁判长在裁判员对名次有争议而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有权判定比赛名次。

3.计时主裁判(计时员):

主管计时工作。运动员上道时,应高声呼“运动员上道”,计时员集中注意力注意起点,发令员举枪时,应高呼“举枪”,当发令员发令时,计时员看见烟屏冒烟时按表(开始计时),当运动员接近终点5M左右时准备按表,运动员躯干任何部位 (不包括头、颈、四肢)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瞬间按表(停表)。填写好终点计时表,交终点记录员。听“回表”命令后回表。

4.终点主裁判(裁判员):

当运动员躯干任何部位(不包括头、颈、四肢)触及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瞬间判定各道的名次。

5.终点记录:

每一组完成后,记录各道运动员成绩和名次。每一项完成后,判定运动员名次与决赛名单,交计时主裁判签名后,由联络员送总记录。

6.发令员:

“各就位”运动员上道,作好预备姿势;“预备”举枪,当运动员预备完毕后,发令,如运动员抢跑、犯规,即吹哨召回,重新进行起跑,运动员犯规一次即取消比赛资格。

口令:各就位——发令。

7.检录主裁判(裁判员):

主裁判分工负责田、径赛检录工作,每个项目提前20分钟检录,由检录裁判员(或联络员)带入比赛场地。

8.联络员:

起点→终点。每一项开赛前,将检录单交到起点和终点记录处。

终点→总记录。每一项目完成后,将成绩单交总记录。

9.跳部主裁判:负责跳高、跳远的裁判员分工,跳跃项目的成绩判定。

10.跳高裁判员:按相应起跳高度和增加幅度比赛。每一高度每名运动员试跳

3次,3次试跳失败则该运动员的比赛结束。

丈量高度方法:

地面与横杆中央最低点上沿垂直丈量。

11.跳远裁判员:每名运动员试跳6次,运动员起跳时超过起跳线即犯规。

以6次试跳中最优成绩作为最后成绩决定名次。

成绩丈量方法:

起跳板前沿至落地最近点垂直丈量,以1cm为丈量单位。

12.掷部主裁判:

负责铅球、手榴弹项目裁判员分工,负责比赛进程和名次判定。

13.掷部裁判员:

每名运动员试掷(投)6次,以6次最优成绩判定最后名次。

铅球比赛运动员试掷时,身体任何部位触及投掷圈(弧)外,退出时从前半圈退出,器材落于落地区域以外等算犯规,不计成绩。

成绩丈量方法:投掷圈(弧)圆心至落地点最近点垂直丈量,以1cm为丈量单位。

14.总记录:

各项成绩记录于成绩记录单,将学生成绩记录单交宣告员,并统计各班男、

女生得分情况,计算总分和名次。

15.宣告员:

每项提前20分钟提醒学生到检录处报到,并宣告每项比赛结果查主裁判(裁

判员):站在规定地点,仔细观察比赛情况,如发现运动员犯规情况,应及时向

有关裁判长报告。

16.纠察、主裁判(裁判员)

禁止没有比赛任务的运动员入场,清除完成比赛任务的运动员离开场地,尤其在接力跑项目中特别注意秩序。

17.器材:

运动会所用器材的清点、场地的布置、器材发放、回收。

18.医务:

及时对运动员损伤情况进行处理。

基层运动会中经常会出现处理兼项请假问题。处理的原则一般是这样的:

如果是田赛和径赛项目同时进行,应先到田赛项目裁判处报名,如果比赛开始可以参加当轮次的比赛,如果比赛尚未开始,报名后,先参加径赛项目比赛,径赛项目比赛结束后,再参加当轮的田赛比赛。参加径赛比赛时错过的轮次不补。

如果是两个田赛项目同时进行,可以同时参加两边儿的比赛。参加一个项目的比赛时,错过的另一个项目的轮次不补。